欢迎光临华道顾问!内燃、电动、蓄电池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、叉车生产制造许可证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公告的申报技术服务,无损检测证书挂靠|挂证|招聘在线咨询  |  公司简介  |  联系我们
专注内燃、电动、蓄电池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、叉车生产制造许可证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公告的申报技术服务,及无损检测证书挂靠、无损检测挂靠、无损证书挂靠、无损检测挂证、无损检测证书挂证、无损检测招聘
24小时服务热线:
4006-010-725
服务项目
最新动态
HOME 首页 > 服务项目 > 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制造许可证 > 场(厂)内机动车辆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

生产许可证:场(厂)内机动车辆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

文章录入:华道顾问   文章来源:华道顾问   添加时间:2021/1/30
1、事先对受检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维保与自检,并提供自检报告,提供场车使用区域及作业环境说明(观光车辆应附行驶路线图),以及检验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,确保检验日车辆可正常运行,并检查车辆上的牌照、铭牌、安全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。
2、安排相关安全管理、操作人员(司机)到检验现场配合检验。
3、提供在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制度,首次检验的车辆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、整机型式试验证书等出厂资料。
4、需要拆卸才能进行检验的零部件、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,按照要求进行拆卸。
5、需要进行载荷试验的,应配备满足检验所需的载荷,观光车辆应配备与额定载荷相对应的重物,如砝码、沙包等以便于进行最大坡度制停试验,额定载荷=载客人数x85kg。
6、检验场地应清洁、平整、宽阔,不应有与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,并应放置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围栏。
想了解更多的关于生产许可证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